人事处机构、职能及联系方式
 

 

  机构

                职        能

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

人事

调配

一、负责各类教职工队伍的补充工作。制订和贯彻人事调配政策,制定年度进人计划,办理校内外各类人员接收、调动手续,负责新进人员合同签订工作。

二、负责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管理。

三、负责解决教职工夫妻两地分居和户口进京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退休审批办理手续及退休人员返聘工作。

五、负责客座名誉教授、兼职教师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教师兼职审批工作。

六、负责花名册存档制作,协助办理工作证。

七、负责教职工基本信息的数据录入管理工作,开展“三龄两历”认定工作。

八、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何川 陆青梅

010-62338181

综合楼321

职工

管理

一、负责全校正式在职教职工的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和岗位管理工作。

二、负责教职工职称评审、五级及以下职员晋级评审工作。

三、负责教职工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聘期(中期)考核、人事代理人员考核及续约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奖励及行政处分工作。

五、负责因私自费出国人员的审批备案工作。

六、负责人事处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七、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泽任 赵恩庭

010-62338323

综合楼321


师资

一、负责制订执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工作。

二、负责教师各类培养项目申报、评审及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学历认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四、负责公派教师出国回国管理工作。

五、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庭秦 江滢 林钰勤

010-62336135

综合楼321


校人

才工

作领

导小

组办

公室

一、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服务工作。

二、负责荣誉称号推荐和专家服务工作。

三、负责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等各类人才项目的评选、申报、管理及考核工作。

四、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庭秦 江滢 林钰勤

010-62336135

综合楼321

劳资

一、负责正式在职教职工国家基本工资、上级部门规定的津补贴标准的执行工作;负责在职教职工校内绩效津贴方案的制订和执行工作;负责离休人员离休费和生活补贴的执行工作;负责养老保险改革并轨前退休人员退休费的执行工作。

二、负责人才培养和科研成果奖励奖金拨付工作。

三、负责正式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和加班费管理工作。

四、负责劳动合同制、劳务派遣等人员的用工管理工作。

五、负责人事处网站管理和维护工作。

六、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冬雨 苏佑佳 马晓旭

010-62336972 

综合楼321

社保

中心

一、负责在职教职工的社会保险工作。

二、负责劳动合同制人员的社会保险工作。

三、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冬雨 马晓旭

010-62336972

综合楼321

博士

理办

公室

一、负责博士后年度招收计划的制定、宣传与组织实施工作。

二、负责新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设站申报和博士后流动站的评估、考核工作。

三、负责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博士后日常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各类博士后科学基金和科研资助的申报工作。

五、负责与博士后工作站等合作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工作。

六、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陆青梅 何川

010-62338250

综合楼321

人才

交流

中心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开展校内待岗人员和中心现有人员管理、培训、推荐交流工作。

二、负责工人岗位技能培训及考工资格认定工作。

三、负责接收校外进修人员、对口支援项目人员的选拔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费的审批发放工作。

五、负责残疾人安置保障金交纳、丧葬抚恤工作。

六、负责因工致残人员的评残手续办理及待遇管理工作。

七、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尚新

010-62336519

综合楼321

校学

术委

员会

秘书

一、负责校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年度报告等文件材料的起草、撰写、发布等工作。

二、负责协调校学术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或召开会议等形式处理相关学术事务,并向委员反馈表决结果执行情况。

三、负责校学术委员会会议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工作。

五、负责校学术委员会其他日常工作。

六、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泽任

010-62338323

综合楼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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